有商標申請經(jīng)驗的朋友們,應該對“近似商標”都不陌生,注冊商標被駁回,十有八九是這個原因。
要是我能搞清楚那些審查員是怎么判斷為近似的,那成功率不就能大大提升了嗎?
今天來跟大家分享一下“近似商標的判定標準”。
首先,什么是近似商標?相同的商標是一定不允許的。而近似商標,就是會讓人產(chǎn)生誤解的。
是不是覺得判定標準很主觀、抽象?事實也的確如此,所以商標審查要花費不少時間,還有3個月的公告期。
由于商標分為文字商標、圖形商標、以及組合商標。所以在審查近似商標的時候,也要分開來說。
一. 文 字 商 標
拿中文商標舉例。
首先,單單在文字上做這些手腳,是肯定通不過的:
1.僅字體或設計、排列順序不同。
2.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漢字構(gòu)成,僅個別漢字不同,整體無含義或者含義無明顯區(qū)別。
3.字形近似。
其次,像這樣玩“文字游戲”的也不行:
1.商標文字讀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體外觀近似。
2.商標文字由其他知名商標的字、詞重疊而成。
3.還有一些,是在別人原有商標的基礎上加上幾個字,也是不被允許的:
4.在他人商標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型號。
5.在他人商標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產(chǎn)、銷售或使用場所的文字。
6.在他人商標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質(zhì)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shù)量及其他特點的文字。
7.在他人商標中加上起修飾作用的形容詞或者副詞,但表述含義基本相同。
8.另外,英文或數(shù)字也會有著商標近似的情況,就比如下面這些情形:
9.商標商標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數(shù)字構(gòu)成,僅字體或設計不同。
10.商標由兩個外文單詞構(gòu)成,僅單詞順序不同,含義無明顯區(qū)別。
外文商標由四個或者四個以上字母構(gòu)成,僅個別字母不同,整體無含義或者含義沒啥明顯區(qū)別。
二 .圖 形 商 標
如果說文字商標近似的判斷有著很強的主觀性,那圖形商標的判斷的主觀性就是“強到?jīng)]朋友”!基本上只要是“我看著覺得挺像的”就不行。
雖說這圖形商標形狀變化萬千,但還是可能與別的商標撞上一番,況且還有不是是故意想打“擦邊球”的~
圖形商標的近似與否,首先看的是構(gòu)圖和整體外觀,讓人一眼看去就覺得在哪兒看見過的肯定不行!
此外,如果商標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顯著性較強的圖形商標,也會不給通過。
三.組 合 商 標
組合商標被判定為近似商標的可能性比上述兩種商標更大,不管是文字部分與別人相似,還是圖形部分相似,只要其中一部分出了問題,整個商標都會被“連坐”駁回。
還要注意的是,就算組合商標拆開來看與其他商標都不近似,但如果其排列組合的方式,或整體描述的事物與其他注冊商標基本相同,使整體外觀或者含義近似,也不行!
以上就是“商標審查近似”的一些判定標準,其實主審查觀性還是很強,誰也不能說百分百通過。不過避免了這些,注冊成功的可能性就能大大提升了!